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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塔拉路以东,内蒙古党校以南。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2017年4月-2019年10月。
4、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52亩,总建筑面积336900㎡,其中包括: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方志馆、市演艺中心、市民族青少年宫、市民俗文化展示馆、中央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建设单位: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4039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多渠道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471-4920268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滨河北路传媒大厦20楼
评价单位:内蒙古建研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海瑞
联系电话:0471-3450299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绿地领海B座1405室
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建研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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