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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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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
     
招标编号: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12
一、 招标条件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已经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招标人为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81.60%,政府投资18.4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3340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
  (二)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是国道110线北京至青铜峡公路中的一段,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呼包鄂榆和京津冀城市群以及宁夏等地区的重要运输通道。该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提高国道110整体通行能力,消除穿越城区段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完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国道110线K492+468处,顺接国道110线集宁至呼和浩特一级公路终点,经毫沁营村、代州营村、乌素图、大瓦窑村,终点止于毕克齐镇三间房村西侧,顺接拟规划建设的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一级公路。
路线全长51.6公里,其中起点至毫沁营段6.5公里,利用既有国道110线改建一幅,新建另一幅;其余45.1公里全幅新建。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路基宽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设一间房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7处,大桥6座、中桥2座;超限超载检查点1处、收费站养护工区各1处(合址建设)。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服务周期:咨询和设计各阶段的初步审查报告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至10天内提交,在收到设计单位根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的设计文件后7天至10天内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在与委托方交换初步意见后7天内提供结论性审查报告。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6]-交通-公开-0012-01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KCSJZXFW)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并且[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且[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    日历天 164.90
  主体及房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外业验收及设计审查;后续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查;提交设计审查报告及咨询执行情况报告等相关咨询服务。(依据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交通部和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KCSJZXFW)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咨询的能力。
(2)各合同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近5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条且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3)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处理。
(5)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或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规定,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 公告发布媒体
  (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jy.com.cn
  (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三)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四)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五、 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
  (二)报名时间:2016年06月02日至2016年06月0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四)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香路2号)四楼大厅诚信入库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六、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四)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6年06月02日至2016年06月09日 17: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 其他说明
  (一)本招标项目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211号)文件批复。
(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丁香路2号) 。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必须同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时以已入库资料信息为准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需携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南辅路126号
电    话:0471-2212202、2212012
邮    编:010070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南辅路126号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0号9层
  邮 编: 010070 邮 编: 266071
  联 系 人: 吕海运 联 系 人: 周艳鹏
  电 话: 0471-5220834 电 话: 18653267983
  传 真: 0471-5220854 传 真: 0532-80793235-905
  电 子 邮 件: Lhy2002lj@163.com 电 子 邮 件: Jinnuoz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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