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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4: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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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yan12 于 2016-5-4 19:49 编辑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苏州分别会见前来出席“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爱沙尼亚最高法院院长普利特·皮卡梅、克罗地亚最高法院院长布兰科·赫尔瓦廷、塞尔维亚最高法院院长德拉戈米尔·米洛耶维奇、波黑国家法院院长梅德集达·克莱硕、黑山最高法院院长韦斯娜·梅戴尼察、马其顿最高法院院长莉迪亚·奈戴尔科娃、立陶宛最高法院院长日姆维达斯·诺尔库斯、波兰最高法院副院长莱赫·帕普热茨基、阿尔巴尼亚最高法院院长捷扎伊尔·扎加尼奥里、匈牙利最高法院副院长科尼奥·伊什特万、拉脱维亚最高法院院长伊瓦尔斯·比奇克维奇斯和斯洛伐克最高法院副院长亚尔米拉·乌尔班佐娃。
周强对各国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近年来,尤其是“16+1合作”机制建立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关系不断深化,中国法院与中东欧国家各国法院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合作更加密切。相信通过各国法院共同努力,进一步深化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有力促进“16+1合作”的开展,为中国和中东欧各国友好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说,中国法院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处理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中国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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