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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高层区拟建21幢42-53层超高层住宅、 3层幼儿园1处,综合会所一处(,另加二层地下室。
建筑密度30%;
容积率3.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42-53层建筑总高度125.15-182.0米,首层住宅层高3.5米,标准层层高3.1-3.3米;幼儿园建筑总高度12.5米;综合会所建筑总高度17.3米;;商铺建筑总高度8.45-8.8米。
方案拟按下列要求调整:二期高层住宅首层层高不得高于3.5米(架空层除外),标准层层高不得高于3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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