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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1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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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服务
“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有望建成
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可谓厦门当前对台先行先试的最大手笔之作。厦门如何被赋予在这一领域进行实质性突破,备受关注。
让唐永红感到欣慰的是,这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突破举措、突破方向进一步明朗了,“包括准备放宽投资门槛,尤其是有了逐步形成对台离岸金融市场的具体规划”。
“232”已经变成了“121”,能否变成“011”,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这在唐永红看来,是建成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期待的一大突破。
据悉,此前,当前大陆对于外资银行准入有“232”条款,即在大陆设立办事处2年才能转为分行、子行,分行或子行营业3年、最近2年盈利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ECFA则对台湾银行实行了 “特殊照顾”,把“232”改成“121”,来大陆设立办事处一年可转为分行、子行,分行或子行营业2年、最近1年盈利就能经营人民币业务。
“厦门是否能在‘121’基础上更进一步,省掉第一个‘1’,台湾银行过来就能直接设立分行、子行,并把第二个‘2’改成‘1’,营业1年并盈利就能经营人民币业务,这些都是可以向往的。”唐永红表示。
让他有如此期待的,是总体方案明确了这样一个思路:“大陆对台金融合作的重大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厦门具备条件的优先安排在厦门先行先试。”
此外,《总体方案》表示,还明确厦门将进一步开展对台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建立和完善适应离岸投资贸易发展的宽松可控的存贷款制度、税收制度、外债管理制度和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制度。
“上述要素做好了,就逐步形成了‘对台离岸金融市场’。”唐永红举例,这样做的好处,就有望促成货币兑换自由、资金流动自由、资金经营自由,“比如,因为有离岸金融市场,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企业,要直接融资,直接找银行贷款,就更方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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