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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路东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信息时间: 2016/2/1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项目属于借平台发布信息)
1.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金山路东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山路东延二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范围西起自金山东路东延,向东跨三环东路,沿纬一路与昆仑大道交叉,全长约3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
2.4工程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98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成本工程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如果有)、排水、管线综合、装饰、景观、绿化、路灯照明、交通设施(包括标志、标线、信号灯、公交停靠站及附属设施等)、环保设施、供配电等所有内容的勘察与设计。
中标人负责上述工程的测量(含管线物探)、勘察(含管波探测等必要的技术措施,达到详勘技术深度要求)、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咨询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项目报批及设计评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交通组织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
2.6.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同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甲级资质;
如投标申请人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申请人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测量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为本单位人员。类似业绩: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单个项目投资8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或3公里以上城市快速路,或5公里以上城市主干道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原件),并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所属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3.3.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3.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4.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5.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6.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2月 1 日至2016年2月 5 日
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2月 1 日至2016年2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6..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序,并推荐2-3名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6名推荐3名,小于6名推荐2名)。第二阶段,招标人根据第一阶段评选结果,组织中标候选人将设计方案上报相关部门审查,确定由方案最优的投标人中标。
第一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
技术部分 70分
商务部分 30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2 月 25 日9:30时,提交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 ),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盖章)
招 标 人地址:
联 系 人: 侍丽华 联系电话:0516-8583927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王陵路开发大厦2-204
联 系 人: 王艳峰 联系电话: 0516-858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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