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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占道烧烤摊点将成为历史
“这次整治,要让占道烧烤摊点、占道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成为历史!”市城管局昨日表示,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等创建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和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经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研究,决定2月1日至5月31日在市区联合开展城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整治重点1 占道经营
●店外经营
对所有店外经营实施规范管理、引导入室,对不具体经营条件的小餐饮、日杂店、水果店等,引导转变业态,对拒不入室经营或转变业态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执照或取消行业许可,依法取缔。主次道路、街巷无超出门、窗(外墙立面)展示、销售、悬挂、堆放商品等现象。
● 占道摊点
对主次道路、重点地区、学校周边所有占道摊点和农贸市场周边所有经营农贸类占道摊点实施取缔,对街巷、居民小区占道经营进行整治、规范,实现主次道路、重要区域等无占道经营,街巷、居民小区无非法占道经营。
● 占道修理机动车
对城区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资质进行审查认证,对未经许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占道经营并存在废油污染路面的,引导其入室进行修理作业,拒不入室作业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依法查处,直至吊销执照、取消相关经营许可。对主要道路、重点地区以及店内面积狭小不具备行业作业条件的,引导改变业态,对拒不改变业态仍占道作业的,依法取缔。
● 占道修理非机动(电动)车
对室内满足修理条件的,引导入室作业;对拒不入室或反复占道作业的,依法查处。对室内不满足修理条件的,劝导其转变业态,对拒不转变业态仍占道作业的,依法取缔。
● 占道加工制作
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居民小区内所有占道从事铝合金、不锈钢、塑钢加工,门窗、广告设施制作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取缔,规劝、引导店面迁址或转变业态。对次要道路、街巷占道从事铝合金、不锈钢、塑钢加工,门窗、广告设施制作等服务店,室内场地具备作业条件的,引导入室作业,对拒不入室或反复占道作业的,依法查处;对室内不具备作业条件的,规劝、引导迁址或转变业态。通过整治,市区无占道加工作业现象,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无经营铝合金、门窗制作类等影响城市容貌的服务店,居民区内无占道经营铝合金、门窗等加工制作类业务。
● 夜市烧烤摊点和大排档
取缔所有占道经营的夜市烧烤摊点和夜市大排档;对依托店面出店占道经营的,规范引导其入室经营,对店内面积狭小经营条件受限经常出店占道经营的,规劝迁址或转变业态,或引导进入夜市疏导点经营,对拒不整改或反复占道经营的予以取缔。
● 占道洗车
取缔所有占道洗车的洗车场;对不符合《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与《徐州市机动车清洗站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洗车场,分类整治,对室内或院内场地具备作业条件的,限期改造,对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依法取缔或督促迁址。
此外,对因各种历史原因,长期存在且短期内无法有效解决的各类占道亭棚、摊点、店外经营、占道作业等疑难问题,由各区、各单位组织调研,排查缘由,立足实际,制订解决计划并上报,必要时可申请市级联合执法,力争尽快、彻底解决。
整治重点2 临时便民疏导点
按照《徐州市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办法》,对现有临时便民疏导点严格管理,达到无涨市出区域经营、设置维护到位外表整洁、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落地、秩序良好无乱堆乱放、监督到位无失管现象等规范要求。在街巷、居民小区内及周边,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在条件允可的前提下,可对现有市民有需求、但短期内无法取缔的摊点,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根据业态,定区域、定点位、定时间经营。
整治重点3 公共便民服务亭(点)
电话亭设施完整无缺、外表无乱贴乱画;岗亭标识清晰、内外立面整洁、办公及服务物品摆放整齐、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良好;各类便民服务点(占道修非机动车、修鞋、修配钥匙、修表、缝补衣服、电动车充电等)设置统一、标识清晰、服务区域明确,无乱堆乱放、油渍污染地面、垃圾落地等现象。
整治重点4 户外广告
对违规楼体广告、扎地广告、移动灯箱广告、橱窗广告、LED屏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治,达到非法户外广告全面拆除、管理维护符合要求、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整治重点5 店招店牌
对存在一店多招、多层多招、层叠设置、劣质材料喷绘,带有电话号码进行商业宣传等不规范的店招店牌,依法拆除、整治,并结合街景特点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整齐美观、风貌协调、富有特色。
集中整治分六个阶段进行
据市城管局人员介绍,整治活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按照全面整治、重点解决、明确任务、分批下达、协作配合、综合执法的方式推进、开展。
其中准备阶段(2月1日至2月10日)。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市区涉及整治内容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基本底数和存在主要区域,制订整治方案(含整治目录、整治节点计划、保障措施等),成立整治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
2月21日至4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各单位组织由城管队员、工商执法人员、交通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巡特警、交警等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以办事处或巡区为单元,对照市下达的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对固定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治计划,逐一取缔或规范。
4月21日至4月30日难点攻克阶段。各区、各单位对集中整治阶段经常反复的问题和“钉子户”,单独造册,列入“黑名单”,采取有针对性举措,集中力量逐一解决,必要时申报市级协同介入解决。
5月16日至5月31日是验收阶段。各区、各单位总结上报整治情况;市组织人员通过走访、暗查、定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区、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验收。
市城管局人员表示,对整治工作进度慢、整改率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治不力、反复回潮等问题,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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