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44222|回复: 128

长沙黄花综保区|更新至2017.11.23|第9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10 21: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外外 于 2017-12-9 19:42 编辑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于2016年5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函〔2016〕93号),规划面积1.99平方公里,位于长沙市东部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的核心区,选址用地东侧紧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西距长沙高铁南站约14公里,北距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约7公里,距离城市中心约22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莲湖塘北路、机场联络道,南至机场高速辅道、土地利用规划的黄花机场用地南界,西至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界线,北至大元路。综保区总体功能布局分为三大块,保税物流区、保税加工区和保税服务区,首期建设范围为机场高速以北、黄金大道以西0.77平方公里区域,围网内主要打造保税仓储、物流加工、商贸交流三大核心功能;围网外将完善产业园区、商务办公、文化会展、综合服务四大配套功能;区内重点建设进口生鲜保税仓、保税研发港、高端装备加工区、医疗设备分拨中心、保税奢侈品店、基建设备展交中心、艺术品展拍中心、文化贸易保税园、智能装备产业园、电商总部基地、中南国际会议中心、航空培训基地等项目。二期开发主要在机场高速以南,规划发展保税物流及保税服务。
长沙黄花综保区作为湖南重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平台,对于提升湖南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具有十分重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利用湖南和长沙作为“一带一部”建设核心区独特的区位优势,以产业为基础,以航空为依托,与机场实现联动和无缝对接,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研发制造;重要零部件国际采购、分拨物流业务;国际贸易、文化教育、进口商品交易展示及跨境电商产业;通用航空飞机零部件维修、航材保税、航空飞行员培训等临空偏好型产业。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中南国际航空枢纽口岸服务平台、国际货物贸易集散中心、中南临空类高端制造基地、综合物流服务基地,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功能为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构建具有国内特色的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示范性保税新城。

● -------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进程:
2013年1月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正式启动申报。
2013年8月
省政府申请设立长沙临空综合保税区的请示报告获得国务院办公厅批示,进入海关总署等十部委联审状态。
2016年2月
成立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长办[2016]7号)
2016年5月31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国函[2016]93号)
2016年8月18日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控规通过市规委会审核。
2016年9月29日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一期)0.77平方公里全面开工。
2017年4月21日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长沙海关牵头组织的十部门省级预验收。
2017年5月5日
省政府向海关总署提交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对长沙黄花综保区(一期)工程正式验收的函》。
2017年6月8日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由海关总署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委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并取得《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证书》。
2017年6月25日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一期)正式封关运行。

● -------
综保区鸟瞰图

综保区北卡口、通关大楼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21: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外外 于 2016-12-7 18:02 编辑

黄花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  http://www.csup.gov.cn/csup/frmS ... d=10183&isPre=0
黄花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http://www.csup.gov.cn/csup/frmS ... id=9654&isPre=1

●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21: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外外 于 2016-6-11 09:25 编辑

附:设立综合保税区申报程序
一、编制综保区规划研究报告  
委托相关机构编制设立设立综合保税区规划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研究报告要点:
1.从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发展需求三个层面分析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必要性,并从区域建设和实际运营的角度,分析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可行性。
2.有别于一般性的工程科研究报告,不对工程建设内容做详细分析,不作为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依据
3.规划选址:包括规划选址依据(用地条件、区位、交通、基础设施等)、规划选址范围面积、详细四至说明、规划范围界址点坐标表
二、报送设立综保区请示报告
1.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交请示报告。请示报告需要附以下附件:
(1)设立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2)规划选址范围示意图;
(3)规划选址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表;
(4)国土部门关于规划范围附和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5)规划部门关于规划选址范围附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说明;
(6)意向入区项目的清单;
2.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向涉及综保区申报建设的11个省厅(局)征询意见。
涉及部门分别为:地方海关、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省人行、省检验检疫局;
3.由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交请示报告。
三、审批程序
国务院办公厅收文后,将设立综保区请示件批转海关总署,并授权海关总署启动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共涉及10个国家部委,分别是海关总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1.海关总署前期调研。海关总署受国务院委托,组织核心部委进行实地调研,参与调研工作的其他核心部委一般包括: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2.审批流程:
(1)国务院办公厅将所有的申报材料批转海关总署;
(2)海关总署首先征求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
(3)国土部和建设部根据省政府上报的规划选址四至范围和坐标点位,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如不符合将直接否决;
(4)国土部、建设部回函海关总署;
(5)海关总署再次发函,一次性分别征询其他部委的意见;
(6)海关总署收到其他部委的回函后,将各部委的综合意见汇总,形成正式书面意见发其他部委会签;
(7)会签结束后又海关总署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并附国务院批复拟稿;
(8)国务院领导正式签字后,正式下达批复文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8 15: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霞不是已经批了一个?这个还有希望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8 16: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力 发表于 2015-12-28 15:58
金霞不是已经批了一个?这个还有希望吗?

金霞那个是物流保税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 17: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综保区和上次提到的高铁空港新区 会是一个路数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 09: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xfish 发表于 2016-1-1 17:29
那个综保区和上次提到的高铁空港新区 会是一个路数吗


文章所提"高铁空港新区"即是正在申报的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黄花综保区包括在内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3 15: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的,步步高云猴网急的要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3 18: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迟迟不批,我也是无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0 15: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杨懿文调娄底去了,该项目还会实施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00: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 http://www.mgtv.com/v/10/167938/c/3266482.html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8 01: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8 01: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才2平方公里 太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8 17: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小?不过有就是好事。能够带动一批产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8 17: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拖了这么多年终于批了啊,上头没人就是这个样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1-19 03:14 , Processed in 0.049797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