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霓虹灯虽美,电力实在伤不起
今天上午9时,合肥市灯饰办与各照明设施管理单位签订了2011年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责任书,并对《合肥市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下简称《讨论稿》)进行了讨论,记者注意到,基本消灭合肥无灯区,淘汰道路低效照明产品,定期考核各照明设施节能情况,杜绝“人造白昼”带来的环境污染成为《讨论稿》的核心内容。
“人造白昼”隐患重重
“繁华大街亮晶晶,小巷昏暗看不清”,在遭遇“电荒”的今天,如何让一个城市的照明既有效又节能、杜绝过度亮化形成“人造白昼”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已被国内越来越多的城市提上了议事日程,合肥也不例外。有外地媒体报道,北京城市景观照明一年的用电量相当于秦山核电站一年的发电总量,上海的景观灯,一天耗电量达到20万千瓦,相当于整个城市总电量的2%。景观灯过度“繁华”带来大量电能消耗,而中国大部分电能都靠燃烧煤炭,这给空气质量带来极大负担;与此同时,景观灯过度“繁华”也成为城市的主要污染源,长时间的夜间照明所造成的“光污染”轻则扰乱人们的生物钟,重则将引起植物枯萎死亡,生物种群消失,干扰人们的大脑中枢神经,引起失眠,影响身心健康。
大面积霓虹灯禁用
为了督促各灯饰管理单位参与照明节能,今天上午,市灯饰办与市路灯所等21个灯饰管理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责任书。记者注意到,该责任书上明确要求,各照明单位的照明设施既要以人为本,又要节能优先;要求各单位依法管理,构建适宜、和谐、友好的城市照明环境。责任书还要求,各单位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照明设施,都要根据相关标准和不同区域科学制定照明的亮度和能耗标准;逐步实现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照明的科学节能控制;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禁止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以及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
照明节能也要排出名次来
上午的联席会议上还对《合肥市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依据该《讨论稿》,今后各灯饰管理单位的节能任务每年都将接受考核排名,考核排名结果还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该《讨论稿》的考核内容中包括:是否贯彻落实国家照明灯节能设计规范,是否落实了相关节能措施;支路以上城市道路是否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的情况;控制景观照明建设规模的情况;城市功能照明是否完善,基本消灭无灯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亮灯率等。对拒绝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1000W以上)、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低效率灯具的,建立区域照明管理制度的,使用城市照明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情况(如太阳能、风能等非化石能源,节电装置、LED等产品)的,都将给予加分奖励。
“每年11月下旬,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列为年度城市照明设施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市灯饰办主任戴晓盈介绍说。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